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如何年检?

会计学习资料3452023-01-03

本文是有关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如何年检?会计考试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如何年检?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够您解决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如何年检?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如何年检?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年检具体操作: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企业所属地区,进入企业公示信息填报;选择新用户注册、填表;登录后选择要报的年份;填写基本信息,包括出资情况、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等,填写完毕后保存;按要求填写建党信息;公示.以上信息填写提交后即完成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年检.

法律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八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第九条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第十条 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以上便是会计实务关于《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如何年检?》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如何年检?」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