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今年申报2020年的残保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会计学习资料3662023-01-03

这篇文章是今年申报2020年的残保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是如何规定的?会计职称考试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今年申报2020年的残保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是如何规定的?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也许能够您解决今年申报2020年的残保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是如何规定的?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今年申报2020年的残保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答: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算缴纳残保金。费款所属期2020年的残保金,使用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2019年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2倍作为上限指标。(即106168元*2=212336元)。

以上内容便是会计资料关于《今年申报2020年的残保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是如何规定的?》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今年申报2020年的残保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是如何规定的?」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