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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预收收入是否计缴所得税

会计学习资料4722023-01-01

这篇文章是建筑企业预收收入是否计缴所得税会计实操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建筑企业预收收入是否计缴所得税的相关财税知识,可能能够您解决建筑企业预收收入是否计缴所得税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问题】

  建筑企业预收收入是否作为收入计税?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一)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3.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二)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

  1.已完工作的测量。

  2.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

  3.已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

  (三)企业应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劳务收入总额,根据纳税期末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为当期劳务成本。”

  因此,建筑企业的预收收入应按上述规定确认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是会计实务关于《建筑企业预收收入是否计缴所得税》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建筑企业预收收入是否计缴所得税」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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