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是如何分类管理的

会计学习资料2442023-01-01

这是一篇有关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是如何分类管理的会计实务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是如何分类管理的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您解决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是如何分类管理的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问题】

  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是如何进行分类管理的?

  【解答】

  (1)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

  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有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预计年销售额可达到180万元以上的新办商贸批发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也可认定其为一般纳税人,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2)新办商贸零售企业

  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认定其为一般纳税人,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3)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

  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案头审核、法定代表人约谈和实地查验,确认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以上是会计实务关于《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是如何分类管理的》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是如何分类管理的」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