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规定?

会计学习资料4512022-12-30

本文是有关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规定?税法实务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规定?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您解决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规定?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规定?

福利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只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时候加倍计算,不需要做会计处理,也不需要做记账凭证.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安置残疾人员的企业享受"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政策,未限定必须是福利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上述便是会计知识关于《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规定?》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规定?」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免费领会计资料

10年老会计整理的51个行业会计分录!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最新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