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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价外费用和平销返利?

会计学习资料409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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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价外费用和平销返利?

概念不同

价外费用是货物卖方向买方收取的,而平销行为返利是货物买方向卖方收取的。

征税规定不同

除去上述三项符合条件的不包括在价外费用项目外,其余无论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属于消费税应税产品还必须按照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征收消费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购货方收取的价外费用计税时,应换算成不含税收入计税,其计算公式为:价外费用销项税额=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平销返利行为不是价外费用,它是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并冲减取得当期的进项税金。其计算公式为: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确认时间不同

对于随同产品销售时收取的价外费用,应在随同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时一并确认,计算销项税额。对于当期不确认,需要视以后情况而定的价外费用,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或实际纳税义务发生时予以确认,计算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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