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

会计学习资料4762022-12-30

本篇是关于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的会计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您解决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根据该规定,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种:

1、提起诉讼,指权利人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申请给予法律上的保护.信贷业务实践中,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没有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时,银行通常会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而较少使用仲裁这种方式;

2、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即权利人向对方主张权利、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信贷业务实践中,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时,银行通常会向借款人发出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此种行为即属于主张权利性质的行为,从银行发出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此外,银行从借款人账户扣收贷款的行为,亦属于主张权利的行为.不论扣收多少金额,均从扣收之日起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3、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信贷业务实践中,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情况下,借款人向银行提交还款计划的行为即属于此种性质,从借款人向银行提交还款计划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

上述是会计学习资料关于《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