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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认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开红字后如何处理?

会计学习资料396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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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认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开红字后如何处理?

(1)、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票时,冲减前期已确认的收入和销项税额.

(2)、销售方开具蓝字专票时,根据蓝字专票在当期确认收入和销项税额.

(3)、购买方根据《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冲减前期已确认的采购成本,同时作进项税额转出;取得红字专票后,将其作为冲减分录的附件.

(4)、购买方取得蓝字专票后,根据蓝字专票在当期确认采购成本和「待认证进项税额」(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相关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发现开票有误,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按规定先开红票,再开蓝票.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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