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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止后是否该退回已开的发票?

会计学习资料399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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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止后是否该退回已开的发票?

只要发票未经原购货方认证,就可以作废.如果对方已经对发票进行了进项税额认证,就只能开红字发票(负票)冲抵.

可以作废退回,如果是税务代开的,可以退票申请退税.

合同终止,交易没有完成,按照财务"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会计应当据实核算,应当将发票退回给对方.

(假如发票已经在财务上入账,无法将发票联次取下时,可以咨询单位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以便于对方冲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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