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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会计学习资料307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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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答: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2、金融商品转让。

3、经纪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4、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

5、选择差额征税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相关费用。

解读:差额征税中,扣除的项目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票。

以上内容便是税务知识关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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