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纳税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进项税额有何要求?

会计学习资料4362022-12-28

本篇是有关纳税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进项税额有何要求?税法实务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纳税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进项税额有何要求?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一定能够您解决纳税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进项税额有何要求?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

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二)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

(三)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或依据其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

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是税务知识关于《纳税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进项税额有何要求?》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纳税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进项税额有何要求?」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