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施工建筑单位差额预缴增值税条件是什么?

会计学习资料4102022-12-06

这是一篇关于施工建筑单位差额预缴增值税条件是什么?税法实务内容,在这个文章中,小编给会计朋友们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需要了解的施工建筑单位差额预缴增值税条件是什么?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一定能够帮您解决施工建筑单位差额预缴增值税条件是什么?的财务和税务的问题。

施工建筑单位差额预缴增值税条件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53号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建筑企业总承包方必须发生分包行为,其中分包包括专业分包、清包工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

(2)如果是在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缴增值税,则建筑企业必须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果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则不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交增值税。

(3)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或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只要发生分包业务行为,总承包方都在公司注册地差额零申报增值税。

(4)分包方向总承包方开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在增值税发票上的“备注栏”中必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的名称。

(5)建筑企业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

①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②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③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施工建筑单位差额预缴增值税的依据是什么?

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建筑业采用简易计税的情况下,建筑企业总包扣除分包差额计税,即按照(总包额-分包额) ÷(1+3%) ×3%.在工程施工所在地进行预缴增值税和在建筑企业注册所在地零申报增值税。

施工建筑单位差额预缴增值税条件在文件政策上都有说明,相关的政策说明也在上文中汇总了。相信大家看完本文已经对有关的内容都有所了解了,那么小编关于问题“施工建筑单位差额预缴增值税条件是什么?”就介绍到这里。如果还需要更多的财会知识,欢迎持续关注会计实操,多位有经验的老会计在线为大家解疑答惑。

上述内容便是会计实操关于《施工建筑单位差额预缴增值税条件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如果作为会计的您在学习「施工建筑单位差额预缴增值税条件是什么?」时有疑问可联系客服或者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 市销率一般多少倍

· 内部往来属于什么科目?

· 临时工工资账务处理该怎么进行

· 本票和汇票有什么区别

· 费用报销的票据不合规如何处理

· 成本核算的意义是

· 银行扣掉的手续费怎么做会计分录

· 生产复合胶可适用13%增值税率吗

· 一次性支付大额技术服务费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 房地产企业政府补偿款处理

· 业务招待费可以加计扣除吗

· 季度小型微利企业该怎么纳税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