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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抵销是什么

会计学习资料111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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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抵销是什么

法定抵销,是指依法律规定的抵销条件而抵销.《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两人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且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一方主张以自己的债权与对方的债权按对等数额消灭的单方意思表示.

法定抵销构成要件是什么?

1、双方当事人互享债权、互负债务抵销是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只有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才能使双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也只有两个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抵销,如果一个是合法债务,另一个是不合法债务,则不得主张抵销,因为不合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2、抵销的标的物种类相同

抵销的功能之一就在于节约交易费用,免去不必要的交易行为.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双方各有其经济目的,即不得抵销,否则不免使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的交易目的难以实现.因此标的物种类不同的债务不得抵销.在实践中,适于抵销的,往往是金钱或者种类物.正因为要求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故抵销通常在金钱债务中适用较多.双方当事人的给付物的种类相同时,有几种情况不得抵销:1.标的物种类虽相同,但品质不同时,原则上不允许抵销,但品质较好的种类物可作为自动债权主张抵销;2.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约定债权一般不能与法定债权抵销,法定债权人可以放弃其法定债权的特殊利益而主张与约定债权人抵销;3.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未到期债权一般不能与到期债权相互抵销,但到期债权人可以放弃自己的期限利益而与未到期的债权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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