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分公司能不能作为会计主体

会计学习资料2572022-11-27

本文是关于分公司能不能作为会计主体会计实务内容,文章给您详细介绍了会计实务人员和税务会计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分公司能不能作为会计主体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够只为帮助您搞定分公司能不能作为会计主体的财税实务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分公司能不能作为会计主体?

可以.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会计主体为日常的会计处理提供了依据.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来讲,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例如,在企业集团的情况下,一个母公司拥有若干个子公司,企业集团在母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经营活动. 母子公司虽然是不同的法律主体【母子公司分别也是会计主体】,但为了全面的反映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就有必要将这个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此处的企业集团不是一个法律主体】.

又如,独立核算的生产车间、销售部门等也可以作为一个会计主体来反映其财务状况,但它们都不是法律主体.

上述内容便是税务知识有关《分公司能不能作为会计主体》的全部内容,会计行业的朋友不管在工作过程还是学习考评中碰到「分公司能不能作为会计主体」相关的财税问题,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