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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会计学习资料398202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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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吨税由“海关”负责征收。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船舶进入境内港口的“当日”。

(3)纳税期限

①应税船舶负责人应当自海关填发吨税缴款凭证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清税款。(2014年单选题)

②纳税人未按期缴清税款的,自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

(4)多退少补

①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自应税船舶应当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补征税款。

②因应税船舶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自应当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自应当缴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征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

③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立即通知应税船舶办理退还手续,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④应税船舶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上述是会计考试资料关于《船舶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船舶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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