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纯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是否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会计学习资料3142023-01-06

这篇文章是纯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是否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纯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是否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也许能您解决纯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是否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问:纯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是否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的规定,一、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对小微企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苏财综〔2015〕2号)的规定,一、对以下小微企业纳税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2.按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纯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免征所属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按营业税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

上述便是会计实务关于《纯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是否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纯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是否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