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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符合哪些条件

会计学习资料275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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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符合哪些条件?

  【解答】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作废,以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处理,可以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处罚。

以上便是会计学习资料关于《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符合哪些条件》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符合哪些条件」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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