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企业房产租赁中还有免租期交冤枉房产税

会计学习资料3972023-01-05

这篇文章是企业房产租赁中还有免租期交冤枉房产税会计实操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企业房产租赁中还有免租期交冤枉房产税的相关财税知识,说不定能够您解决企业房产租赁中还有免租期交冤枉房产税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企业将闲置房产用于出租时,应该严格按照现有政策规定,分清房产税纳税义务人,依法申报缴纳房产税。

  案情简介:近日,税务机关在进行中等风险应对中发现,某企业的房产分为自用和出租两部分,出租的部分自2014年1月1日起对外出租,前3个月免收租金,之后每月租金20万元。企业申报缴纳了后9个月的房产税21.6万元,并认为既然前3个月免收租金,就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税务人员查阅了企业与承租方之间的房产租赁合同,核实了前3个月免收租金的约定,认定依据现行政策,在免收租金期间,应由出租方按照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该企业提出异议,认为应该由承租方按照房产余值代为缴纳房产税。税务人员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认为这不符合由承租方代为缴纳的政策规定。最终,通过耐心的政策宣传,该企业接受了税务人员的观点。

  税法分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本案中,对于免收租金的3个月,应该由产权所有人(即出租方企业)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税务人员辅导企业补缴房产税10.08万元,并加收相应的滞纳金。

  本案提醒纳税人注意:企业将闲置房产用于出租时,应该严格按照现有政策规定,分清房产税纳税义务人,依法申报缴纳房产税。

以上内容是会计实操关于《企业房产租赁中还有免租期交冤枉房产税》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企业房产租赁中还有免租期交冤枉房产税」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免费领会计资料

10年老会计整理的51个行业会计分录!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最新留言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