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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能否当月缴纳当月计提

会计学习资料180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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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能否当月缴纳当月计提

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实际操作是不太可能的

月末需要结转,将所得税费用结转至本年利润.否则,所得税费用账户的余额无法处理.因为:

计提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此时,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账户结平了(清零),但所得税费用账户还有余额,必须转到本年利润,把这个账户也结平.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规定和方式

企业所得税法第54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虽然以纳税年度为单位进行计算,但缴纳税款时应当分月或者分季度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企业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54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54条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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