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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原材料本月发票未到如何处理?

会计学习资料204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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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原材料本月发票未到如何处理?

【问】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0年3月22日从乙企业购入原材料一批,如果购入的材料已经运到,并已验收入库,但发票等结算凭证尚未收到,货款尚未支付。3月末,甲企业应按暂估价入账,假定其暂估价为35000元。4月份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为40000元,增值税额为6800元。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甲企业应于3月末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 35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35000

4月初将上述会计分录原账冲回: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35000

  贷:原材料 35000

在收到发票等结算凭证,并支付货款时:

借:原材料 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0

  贷:银行存款 46800

上述内容是账务处理关于《购买原材料本月发票未到如何处理?》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购买原材料本月发票未到如何处理?」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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