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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专项经费拨款应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学习资料327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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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专项经费拨款应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财税文件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据此,公司收到的上述款项,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科技专项经费拨款使用:

(一)后补助

1.公开竞争研发类、科学技术奖、企业研发后补助等对特定对象奖励的项目资金可主要用于项目组绩效支出、获奖团队(个人)、获奖企业奖励.

2.其他后补助项目资金,由承担单位自主用于相关的科技创新活动支出,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奖励、福利.

(二)前补助

采用前补助支持方式的专项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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