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资产减值后哪些不可转回?

会计学习资料4512023-01-02

这是一篇有关资产减值后哪些不可转回?会计实务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资产减值后哪些不可转回?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够您解决资产减值后哪些不可转回?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资产减值后哪些不可转回?

一些比较短期的减值或者跌价准备可以转回,主要有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贷款减值准备、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等. 一些长期的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主要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等.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实质属于长期股权投资,其发生的减值.

以上内容是会计实务关于《资产减值后哪些不可转回?》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资产减值后哪些不可转回?」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