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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吗?

会计学习资料412202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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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吗?

原则上说,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对于资产减值转回问题分成两类,长期资产不得转回已确认的资产减值准备,非长期资产可以转回.

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资产减值准备

一、长期股权投资:不可以转回.

二、固定资产:不可以转回.

三、无形资产:不可以转回.

四、投资性房地产:1、成本计量不可以转回.2、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减值.

五、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

2、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转回.

3、应收账款和贷款可以转回.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转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果购买的是权益工具则反冲时应贷记"其他综合收益"而非"资产减值损失".

5、存货减值:可以转回,如果已经计提减值的产品已经销售,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

6、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以转回(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以上便是税法实务关于《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吗?》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吗?」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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