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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公司制作的印刷品怎么纳税

会计学习资料4932022-12-31

本篇是有关广告公司制作的印刷品怎么纳税会计实务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广告公司制作的印刷品怎么纳税的相关财税知识,可能能够您解决广告公司制作的印刷品怎么纳税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问题】

  我们是一家广告公司,一揽子对客户提供了策划、包装、广告宣传等,并制作企业介绍和广告小册子,当地税务部门认为应该按销售印刷品缴纳增值税,是否合理合规?

  【解答】

  问题所述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⑴广告公司提供策划、广告等服务的同时,还自行设计、印刷企业介绍和广告册,这种情况下就发生了广告业、印刷劳务和销售印刷品三种应税行为;

  ⑵广告公司提供策划、广告等服务,并负责设计企业介绍和广告册,再委托专业印刷企业印刷后交付给企业,这种情况下,广告公司就发生了广告业和销售印刷品两种应税行为;

  ⑶广告公司只是负责策划、设计企业介绍和广告册,然后由企业自行联系印刷企业印刷,那么广告公司就只发生了广告劳务。

  上述应税行为中,广告业劳务为营业税应税行为,印刷和销售印刷品(实质上与销售一般货物无异)都是增值税应税行为。当然,各税税基不同,且要看合同具体约定情况。因此,广告公司与企业签订的协议如何约定就很重要。

  ⑴如果协议中对各项劳务和印刷的宣传资料分别计价,那么应该分别计征营业税和增值税。当然,税务机关也可能要求按混合销售征税。

  ⑵如果协议中没有分别计价,那么应该统一按混合销售对待。

  ⑶至于应混合征收增值税还是营业税,要视具体业务情况而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但税法同时规定,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所以,建议你单位就此问题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

以上是税务知识关于《广告公司制作的印刷品怎么纳税》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广告公司制作的印刷品怎么纳税」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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