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财务管理十条禁令

会计学习资料4152022-12-29

文章是有关财务管理十条禁令会计资讯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财务管理十条禁令的相关财税知识,可能能够您解决财务管理十条禁令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1、实行主管领导审批,严禁“一把手”直接审批;  2、坚持一支笔审批;  3、严禁多头审批、多支笔审批;  4、严格费用申请和审批制度,实行按规定实报实销,严禁费用包干审批。检查每次违反规定所有责任人罚款500-2000元。并不给予核销,纳入借款。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负责人负担。  5、严格出差及其他费用和计划预算,按计划挂钩核算。非计划费用不核销。每次罚款200元。违反制度和规定的,公司不予核销。  6、特殊费用申请必须提前做计划,否则不予核销。每次罚款500元。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全部承担。  7、奖金和提成、客户保证金支付必须严格按制度执行,严禁作假。一经发现,给予罚款500-5000元及开除。出现损失的,由相关人全额赔偿。  8、严禁提供虚假票据,一经发现,给予罚款500-5000元及开除。造成损失的,由相关人承担。  9、收费票据统一,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其他非法票据。一经发现,给予罚款500-2000元及开除。造成损失的,由相关人员承担。  10、财务费用审批要实行“双审双签”,严禁非责任人代签支付未经“双审双签”审批的票据款项。一经发现,每次给予相关责任人500元罚款或开除。出现损失的,由相关负责人承担。

以上是账务处理关于《财务管理十条禁令》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财务管理十条禁令」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