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国税发票盖章规定?

会计学习资料3462022-12-29

这是一篇关于国税发票盖章规定?会计职称考试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国税发票盖章规定?的相关财税知识,说不定能够您解决国税发票盖章规定?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国税发票盖章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上述便是会计实务关于《国税发票盖章规定?》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国税发票盖章规定?」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