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物流企业的仓储设施用地如何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会计学习资料3502022-12-08

本篇是有关物流企业的仓储设施用地如何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法实务内容,在这个文章中,小编给会计朋友们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需要了解的物流企业的仓储设施用地如何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一定能够帮您解决物流企业的仓储设施用地如何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财务和税务的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3号)规定:“一、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本通知所称物流企业,是指至少从事仓储或运输一种经营业务,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物流、仓储或运输的专业物流企业。

三、本通知所称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是指同一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主要储存粮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化肥、农药、种子、饲料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煤炭、焦炭、矿砂、非金属矿产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胶、纸浆及纸制品、钢材、水泥、有色金属、建材、塑料、纺织原料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的仓储设施。

仓储设施用地,包括仓库库区内的各类仓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货场、晒场(堆场)、罩棚等储存设施和铁路专用线、码头、道路、装卸搬运区域等物流作业配套设施的用地。四、物流企业的办公、生活区用地及其他非直接从事大宗商品仓储的用地,不属于本通知规定的优惠范围,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非物流企业的内部仓库,不属于本通知规定的优惠范围,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征的应予减免的税款,在纳税人以后应缴税款中抵减或者予以退还。

七、符合上述减税条件的物流企业需持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以上内容便是会计考试资料关于《物流企业的仓储设施用地如何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全部内容,如果作为会计的您在学习「物流企业的仓储设施用地如何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时有疑问可联系客服或者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 季报所得税中营业收入是否包含营业外收入

· 录入期初余额的正确方法

· 集团关联企业间相互转让技术如何缴税

· 分公司独立核算所得税如何记账

· 小规模增值税申报内容填错需重新缴纳税金吗

· 外包工程公司税务处理方法

· 红字发票信息表怎么作废

·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申报

· 待摊费用应该怎么做账

· 法人工资应该去怎么处理

· 制造费用科目什么情况下有余额

· 招待住宿费可以抵扣吗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免费领会计资料

10年老会计整理的51个行业会计分录!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最新留言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