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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会计学习资料2542022-12-06

这篇是有关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会计实务内容,在这个文章中,小编给会计朋友们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需要了解的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也许能帮您解决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的财务和税务的问题。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一条(二)规定,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境内居民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

2.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设股东(大)会的国有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股权激励计划应列明激励目的、对象、标的、有效期、各类价格的确定方法、激励对象获取权益的条件、程序等。

3.激励标的应为境内居民企业的本公司股权。股权奖励的标的可以是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其他境内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权。激励标的股票(权)包括通过增发、大股东直接让渡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理方式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权)。

4.激励对象应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30%。

5.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自行权日起持有满1年;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解禁后持有满1年;股权奖励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应持有满3年。上述时间条件须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列明。

6.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至行权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0年。

7.实施股权奖励的公司及其奖励股权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均不属于《股权奖励税收优惠政策限制性行业目录》范围。公司所属行业按公司上一纳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最高的行业确定。

上述是会计学习资料关于《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的全部内容,如果作为会计的您在学习「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时有疑问可联系客服或者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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