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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关联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

会计学习资料4202022-11-28

本篇是关于核定关联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税务知识内容,文章给您详细介绍了会计实务人员和税务会计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核定关联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一定能够只为帮助您搞定核定关联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的财税实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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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关联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关联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税务机关可以参照同类或者类似企业的利润率水平核定,按照企业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等办法。关于这个问题,一直是大家所关注的内容,如果不太了解,也别着急,一起来看看会计实务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吧。

核定关联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

在何种情况下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关联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有什么方法?

关联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方法包括:

(1)参照同类或者类似企业的利润率水平核定;

(2)按照企业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关联企业集团整体利润的合理比例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关联方的四种认定标准是什么?

税法上的关联方认定标准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3、其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关系.

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另一公司、企业和其它.

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另一企业)有下列之一关系的,即构成关联企业:

1.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

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

3.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

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

4.企业的董或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以上(含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

5.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业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

6.企业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供应并控制的;

7.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的;

8.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包括家族、亲属关系等.

上述是会计分录有关《核定关联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的全部内容,会计行业的朋友不管在工作过程还是学习考评中碰到「核定关联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相关的财税问题,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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