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结余分配(事业单位)

会计学习资料4752023-01-07

本篇是关于结余分配(事业单位)会计考试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结余分配(事业单位)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够您解决结余分配(事业单位)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当年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

  2.本科目一般应设置“应交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等明细科目。

  有所得税缴纳业务的单位计算出应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单位计算出应提取的专用基金,借记本科目(提取专用基金),贷记“专用基金”科目。

  3.年终,应将当年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全数转入本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贷方余额,为未分配结余。

  5.分配后,单位应将当年未分配结余,全数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单位年终结账后发生以前年度会计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涉及到以前年度结余的,凡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应直接通过“事业基金”科目进行核算,并在会计报表上加以注明。

以上便是会计分录关于《结余分配(事业单位)》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