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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后要交契税的情形?

会计学习资料183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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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后要交契税的情形?

假设现在有两家公司,X公司和Y公司,X公司和Y公司都是制造手机的.但是两个公司各有优势,由于目前经济不景气,两家公司的老板进行商讨,最终决定将X公司和Y公司进行整合,合并为一个公司A公司.X公司原有股东继续持有A公司的股份,但是Y公司2个股东不太认同公司的发展战略,最终退出了投资.现在的问题是:合并后A公司取得Y公司之前投资的一块土地,那么在产权变更后A公司是否需要交纳契税?

大家来看下政策规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继续支持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第三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政策读完了,听上去是不是A公司免征契税呢?

那先给大家先解释一下本通知所称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企业、事业单位的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那大家看,刚说了合并后,X公司股东继续持有合并后A公司的股权,但是对于Y公司而言,2个股东退出了,明显不符合原投资主体要存续的条件,所以,A公司取得Y公司土地的产权不能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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