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合伙从事饲养业是否纳个人所得税

会计学习资料3732023-01-06

本篇是有关合伙从事饲养业是否纳个人所得税会计职称考试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合伙从事饲养业是否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财税知识,有可能能您解决合伙从事饲养业是否纳个人所得税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问: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活水平,某村几位农民合伙办了一个家庭特种养殖场,养殖皮肉兼用型獭兔,请问他们的经营收入应纳农业税还是个人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家庭或几人合伙为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饲养业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451号)文件规定:以家庭或几人合伙为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饲养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对其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牲畜收入,包括猪羊皮、羊毛、兔毛、羊绒、驼绒等牲畜收入征收农业特产税。”因此,他们养殖獭兔的经营收入应纳农业特产税,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述是会计资讯关于《合伙从事饲养业是否纳个人所得税》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合伙从事饲养业是否纳个人所得税」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