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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的基本特征

会计学习资料3892023-01-05

这是一篇关于税务代理的基本特征会计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税务代理的基本特征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您解决税务代理的基本特征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1)主体资格的特定性。

在税务代理法律关系中,代理行为发生的主体资格是特定的,作为代理人的一方必须是经批准具有税务代理执业资格的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不能从事税务代理业务。作为被代理人的一方必须是负有纳税义务或扣缴税款义务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2)法律约束性。

税务代理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事务委托或劳务提供,而是负有法律责任的契约行为,税务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是通过代理协议而建立起来的,代理人在从事税务代理活动过程中,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行使代理权限,且其行为受税法及有关法律的约束。

(3)内容确定性。

税务代理人的税务代理业务范围,由国家以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形式确定,税务代理人不得超越规定的内容从事代理活动。除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委托其代理外,税务代理人不得代理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

(4)税务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

税务代理是一项民事活动,税务代理关系的建立并不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其本身所固有的税收法律责任的承担。在代理活动中产生的税收法律责任,无论出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原因,还是出自代理人的原因,其法律后果承担者直接归属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而不能因建立了代理关系而转移征纳关系,即转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但是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并不意味着税务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可以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益不负责任,不承担任何代理过错。若因代理人工作过失而导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必要的损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

(5)有偿服务性。

税务代理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税务代理业是智能性的科技与劳动相结合的中介服务业务,它以服务为宗旨,以社会效益为目的,在获取一定报酬的前提下,既服务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又间接地服务于税务机关。

以上是会计实务关于《税务代理的基本特征》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税务代理的基本特征」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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