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企业开具免税农产品发票注意准确合规

会计学习资料1252023-01-05

这是一篇有关企业开具免税农产品发票注意准确合规会计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企业开具免税农产品发票注意准确合规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可能您解决企业开具免税农产品发票注意准确合规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当前,许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如何开具免税农产品发票还不是很清楚,从而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其次,纳入增值税防控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由于免除了销项税额,故只能填写金额栏,不能填写税额栏,也就是必须按买价填写金额栏。不然的话,会误导购买方直接按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即按农产品含税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从而少抵扣增值税。

  风险一: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违反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780号)规定,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使用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风险二: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违反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应当开具而未开具普通发票,“一机多票”系统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具价税分离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属于未按照规定的栏目开具发票,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也就是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上述内容便是会计学习资料关于《企业开具免税农产品发票注意准确合规》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企业开具免税农产品发票注意准确合规」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