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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征收范围

会计学习资料3132023-01-05

本篇是有关资源税征收范围会计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资源税征收范围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您解决资源税征收范围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资源税征收范围如下所示:

资源税对哪些产品征税,它表明了资源税征收的广度.现行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包括矿产品和盐两大类,具体征收范围限定如下:

(1)原油,指专门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海上石油、天然气也应属于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但考虑到海上油气资源的勘探和开采难度大、投入和风险也大,过去一直按照国际惯例对其征收矿区使用费,为了保持涉外经济政策的稳定性,目前对海上石油、天然气的开采仍然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改为征收资源税.

(3)煤炭,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是指纳税人开采后自用、销售的,用于直接入炉冶炼或作为主产品先入选精矿、制造人工矿、再最终入炉冶炼的金属矿石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是指纳税人开采后自用、销售的,用于直接入炉冶炼或作为主产品先人选精矿、制造人工矿、再最终入炉冶炼的金属矿石原矿.

(7)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俗称卤水)是指氯化纳含量达到一定浓度的溶液,是用于生产碱和其他产品的原料。

上述是会计学习资料关于《资源税征收范围》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资源税征收范围」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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