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房地产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会计学习资料4802023-01-05

这篇是关于房地产转让的条件是什么?会计职称考试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房地产转让的条件是什么?的相关财税知识,可能能够您解决房地产转让的条件是什么?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房地产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转让也无效:

(1)达不到下列条件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①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开发的,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②属于成片开发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③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

房地产转让的程序

(1)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

房地产转让必须签定书面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房屋坐落绘制、面积、四至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年限及取得方式;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房地产转让权属登记.

房地产转让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否则房地产转让行为无法律效力.

新的房地产产权人领取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凭该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以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上述内容便是会计学习资料关于《房地产转让的条件是什么?》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房地产转让的条件是什么?」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