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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公司已注销,我方已认证进项票,要做进项税转出吗

会计学习资料268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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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公司已注销,我方已认证进项票,要做进项税转出吗

不论入没入账,将原发票复印三张,一张替换原发票,一张替换原抵扣联,一张做进项转出处理:(假如总额11700元)

替换原发票,如果在本月入账:(必须的,否则无法说明认证进项发票的来源

借:原材料10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11700

调整该复印件入账分录,做进项调整,(目的冲销已印证进项,保持连贯性)

借:原材料-10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0,记账时记贷方

贷:其付账款款--X公司-11700

收到正确发票

借:原材料10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其付账款款--X公司11700

收到的进项发票认证后还可以作废吗?

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已认证的情况下,不可以作废.

按照相关规定可得,发票作废条件如下所示: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已认证的发票如果没有符合以上条件,则不可以作废.

以上是会计知识关于《对方公司已注销,我方已认证进项票,要做进项税转出吗》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对方公司已注销,我方已认证进项票,要做进项税转出吗」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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