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收汇时间规定是?

会计学习资料2332023-01-04

本文是关于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收汇时间规定是?会计实操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收汇时间规定是?的相关财税知识,可能能够您解决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收汇时间规定是?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收汇时间规定是?

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以下称"30号公告")的规定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截止之日前收汇,未按规定收汇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须按照30号公告的规定提供收汇资料:

(一)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类别为四类的;

(二)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申报的不能收汇原因是虚假的;

(三)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提供的出口货物收汇凭证是冒用的.

上述第(一)种情形自出口企业被主管税务机关评定为四类企业的次月起执行;第(二)种至第(三)种情形自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出口企业之日起24个月内执行.上述情形的执行时间以申报退(免)税时间为准.

出口企业同时存在上述两种以上情形的,执行时间的截止时间为几种情形中的最晚截止时间.

上述便是会计实操关于《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收汇时间规定是?》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收汇时间规定是?」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