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营改增”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处理是?

会计学习资料1612023-01-02

本文是有关“营改增”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处理是?会计分录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营改增”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处理是?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够您解决“营改增”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处理是?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营改增”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处理是?

(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截止到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2013]275号)规定:纳税人兼有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服务、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按照销项税额的比例划分应纳税额,分别作为改征增值税和现行增值税收入入库。

也就是说企业整体应纳税额按照销项税额的比例去划分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应纳税额,从而解决“留抵税额”问题。

以上便是会计资讯关于《“营改增”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处理是?》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营改增”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处理是?」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