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离岸外包收入怎么做账务处理?

会计学习资料2382023-01-02

文章是有关离岸外包收入怎么做账务处理?会计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离岸外包收入怎么做账务处理?的相关财税知识,可能能您解决离岸外包收入怎么做账务处理?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离岸外包收入怎么做账务处理?

根据《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64号)规定:

一、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对注册在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大庆、上海、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南昌、厦门、济南、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西安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提供本通知附件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或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因此,免征营业税不在于是否该企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而在于其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财税[2010]64号附件所规定的服务收入范围.

以上便是会计职称考试资料关于《离岸外包收入怎么做账务处理?》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离岸外包收入怎么做账务处理?」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