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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利息结算方法?

会计学习资料369202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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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利息结算方法?

《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规定将目前个人活期存款结息方法由年结改为季结,并允许金融机构对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等存款种类的计、结息规则,以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限档次存款利率上限为原则自行制定.这意味着,个人储户和贷款户在不同银行办理同一种存款或贷款,所得的利息是有差别的.

银行利息计算方式:

1)对储蓄存款,银行集中在特定的日期,一般是到期日才实际收付利息.对于活期存款,我国规定实行按季结息.

2)按季结息是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从贷款日算起,每季度(一般为20日) 偿还一次利息,最后一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还款方式.

3)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从2005年9月21日起,各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统一为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付息.结息日分别为: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入账日期为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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