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案例分析建筑企业预缴增值税会计如何处理?

会计学习资料3212023-01-01

这篇是有关案例分析建筑企业预缴增值税会计如何处理?账务处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案例分析建筑企业预缴增值税会计如何处理?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够您解决案例分析建筑企业预缴增值税会计如何处理?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案例分析建筑企业预缴增值税会计如何处理? 对于建筑企业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整理了如下:

收到预收款时,按实际收到的预收款减去支付给分包商的分包款后的余额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甲公司与发包方A公司签订总包金额为10,000万元的建造合同,合同规定发包方A公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总包方甲公司支付20%的预付款。同时,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分包合同,合同总价为3,000万元,并支付20%的预付款。

甲公司应当缴纳的预缴增值税额=(10,000×20%-3,000×20%)/1.11×2%=252.25万元

1、收到预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预收账款 2,000

2、支付分包款时:

借:预付账款 600

贷:银行存款 6,000

3、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252.25

贷:银行存款 252.25

以后各期预缴增值税时,做相同的会计处理。

以上内容便是税法实务关于《案例分析建筑企业预缴增值税会计如何处理?》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案例分析建筑企业预缴增值税会计如何处理?」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