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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计提折旧的工作量法(五)

会计学习资料161202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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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计提折旧的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指按固定资产所能工作的时数平均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工作量法下的固定资产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1)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的公式: 单位里程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规定的总行驶里程

(2)按照工作小时计算折旧的公式:

每工作小时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规定的总工作小时

(3)按台班计算折旧的公式:

每台班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规定的工作总台班数

  什么是快速折旧法?

  快速折旧法又称加速折旧法、递减折旧费用法,即固定资产每期计提的折旧费用,在前期提得较多,务使固定资产的成本在使用年限中尽早地得到补偿的一种计算折旧方法。常用的主要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两种。依据现行的《企业财务通则》规定,在我国只有那些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和船舶运输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汽车制造和汽车运输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其他经财政部批准的企业,其机器设备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什么是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按双倍直线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它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用固定资产帐面上每期期初的折余价值乘以双倍直线折旧率计算确定各期的折旧额的,其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帐面折余价值×双倍直线年折旧率

  式中:

双倍直线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在应用这种方法时必须注意这样一个问题,即不能使固定资产的帐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当下述条件成立时,应改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帐面折余价值-预计残值收入剩余使用年限>该年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折旧额

  为了便于企业使用这一折旧方法,简化核算手续,有关制度规定,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例:某项设备的原值为80000元,预计残值收入为2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各年折旧额如下表(表4-3):

  表4-3 单位:元  年份期初帐面折余价值折旧率折旧额累计折旧额期末帐面折余价值18000040%32000320004800024800040%19200512002880032880040%115206272017280417280

上述是税务知识关于《什么是计提折旧的工作量法(五)》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什么是计提折旧的工作量法(五)」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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