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电信业纳入营改增后,固定电话费取得的发票税率多少?

会计学习资料4072023-01-01

本文是有关电信业纳入营改增后,固定电话费取得的发票税率多少?税务知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电信业纳入营改增后,固定电话费取得的发票税率多少?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您解决电信业纳入营改增后,固定电话费取得的发票税率多少?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根据财税〔2014〕4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电信业服务纳入财税〔2013〕106号文件规定的应税服务范围。  具体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为:电信业,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三条规定:“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因此,企业缴纳的固定电话的电话费取得的发票税率为11%。

以上是会计资讯关于《电信业纳入营改增后,固定电话费取得的发票税率多少?》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电信业纳入营改增后,固定电话费取得的发票税率多少?」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