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招标收取的标书费账务如何处理?

会计学习资料4082022-12-31

本篇是关于招标收取的标书费账务如何处理?账务处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招标收取的标书费账务如何处理?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您解决招标收取的标书费账务如何处理?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问:企业招标所收取的标书费如何账务处理?  答:企业的标书为合同书。标书只是一个载体,作用在于向投标方传递信息;投标方取得标书后,应填写相应信息再向招标方交回标书,向招标方传递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七条规定,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其他服务业,是指上列业务以外的服务业务,如沐浴、理发、洗染、照相、美术、裱画、誊写、打字、镌刻、计算、测试、试验、化验、录音、录像、复印、晒图、设计、制图、测绘、勘探、打包、咨询等。  因此,贵单位通过标书向投标人提供信息,属于提供“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应税劳务。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企业收取标书费为提供信息服务的报酬,应缴纳营业税。  账务处理为:  (1)企业收到标书费: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2)支付相关标书费用: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3)计提税金: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  (4)缴纳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以上内容便是会计实务关于《招标收取的标书费账务如何处理?》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招标收取的标书费账务如何处理?」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