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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会计学习资料177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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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1、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2、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上述便是会计分录关于《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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