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况?

会计学习资料1472022-12-29

文章是关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况?税法实务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况?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也许能您解决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况?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上述便是会计实操关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况?》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况?」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