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超范围经营受托加工业务应如何开发票?

会计学习资料4692022-12-29

文章是关于超范围经营受托加工业务应如何开发票?税务知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超范围经营受托加工业务应如何开发票?的相关财税知识,可能能够您解决超范围经营受托加工业务应如何开发票?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超范围经营受托加工业务应如何开发票?

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法人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法人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法人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规定:“(一)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上述企业应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前提是“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

比如,建筑安装企业领购了建筑业发票,而临时从事材料销售业务,由于销售业务超出了建筑业发票的使用范围,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以上便是会计实务关于《超范围经营受托加工业务应如何开发票?》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超范围经营受托加工业务应如何开发票?」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