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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会计学习资料344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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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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