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

会计学习资料4672022-11-28

这是一篇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会计知识内容,文章给您详细介绍了会计实务人员和税务会计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也许能只为帮助您搞定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财税实务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会计实务网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

答: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代扣代缴;二是自行纳税申报。此外,一些地方为了提高征管效率,方便纳税人,对个别应税所得项目,采取了委托代征的方式。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及纳税地点是什么?

答:

纳税期限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应在取得应纳税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

纳税期限的后1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后1日。对纳税人确有困难,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纳税地点

1。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其申报地点一般应为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2.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可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向其境内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纳税人要求变更申报纳税地点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相信大家都理解了吧,会计实务网有最新最全的新闻资讯,有非常nice的会计老师,会计实务网诚挚欢迎大家的到来,为大家扫清会计之路的障碍。

以上是税法实务有关《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全部内容,会计行业的朋友不管在工作过程还是学习考评中碰到「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相关的财税问题,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